程咬金郑重的抱着尾羽箭走到杨庆之面前。
“少侠,唉,老夫输了,天下第一,是你的。”程咬金唤来管家:“去取十金,交给小兄弟。”
程有德的动作很快,不多时就拿着一块金鱼匆匆走过来恭敬送到杨庆之手里。
杨庆之捏了捏,不错,纯金,上等,假不了。
莫潇潇小脸或是因为激动,扑红扑红的。
她抱着杨庆之的胳膊,当杨庆之把金鱼塞到她手里的时候,小姑娘的手里已经全是汗了。她万万没有想到,自家丈夫竟然赢了堂堂混世魔王。
但她还是懂的礼仪的女子,强忍住没有狂呼过来。
“既然如此,那就别过。”既然目的达到,杨庆之也不啰嗦,直接告辞。
他是来卖箭的不假,可顶级销售,都是引诱卖家饥渴难耐,从而掌握主动,还从没有人主动舔着脸上去卖东西的。
那样就太LOW了。
杨庆之转身,欲拉着莫潇潇离去。
“且慢,少侠···”程咬金搓搓手,老脸憋得微红,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:“不知少侠手里还有多少天下第一箭?能不能,能不能卖几个给我。”
“奥?”杨庆之假意犹豫。
程咬金见状,赶紧忙道:“价格好商量,绝不会让小友赔钱。你看,大家同是爱箭之人,俺老程也是实在人,不唬人,不唬人。”
杨庆之点点头,扒下来莫潇潇肩上的布袋,直接放到桌上,一拍胸脯,很是豪爽的说道:“好,相逢即是缘,小爷我也是实在人,一共十三枝,二百金,不还价。”
本来想着能卖点钱就好,可现在见到尾羽箭的实力,杨庆之“恰当”的调整了下价格······
“好。”程咬金大喜,生怕杨庆之后悔,从腰里薅下来一块玉佩重重放在杨庆之手里:“此乃上等紫玉,价值三百金。”
杨庆之不懂玉,但这是从程咬金腰里薅下来的,估计便宜不了哪去,如此,杨庆之也直接塞到莫潇潇手里,看也不看,然后告辞。
有钱了,虽然不多,但足以想办法去整点牛肉,家里的土豆估计已经产出了不少,回家牛肉炖土豆,想想就美滋滋。
望着杨庆之的背影,程咬金这群为大唐立下赫赫战功的武将全部沉默了。
这少年,他们看不透。
特别是他身后的护卫。
给他们的感觉就像是面对着一所由尸体和鲜血构成的地狱。
令他们胆颤。
心里压根升不起半点反抗的念头,那个人仿佛比他们这些年来共杀过的人还多。
这也是程咬金最终和杨庆之比试的原因,不然以他的身份,怎么能由得小孩在府里撒野。
“你们,怎么看?”最终还是秦叔宝打破了宁静。
“此子,来历神秘,走,拿着此箭去见殿下,刻不容缓。”侯君集即刻道。
“对,此子神秘,手中更有上等箭簇的打造方法,如果让太子一派拉拢,形式更为不妙,时间紧急,现在就走!”程咬金抱起来箭,就令人备马。
别看他五大三粗,可心细如发,直接切入重点。
此子,绝不能落入李建成手中,不然,大事不妙!
······
回到小院时,莫潇潇左手猪蹄子右手猪耳吃的那叫一个舒畅。
不过对这些,杨庆之心里没有任何食欲。
从程府离开,杨庆之其实还挺有心想逛逛长安,领略领略千年前古城真正的风景,凑着也尝尝千年前的美味。
只是吃惯了现代人精致的伙食,当杨庆之闻到厨子里的味道就差点吐了。
娘的,乱七八糟一锅炖,也不管什么是什么,似乎只要吃不死就能往里面填。这样乱搞,味道能好到哪去?
不过对于莫潇潇,这妮子从长安头是真正吃到长安尾,就不带停的。
让杨庆之惊讶的,是这妮子小小的身子竟然带了那么大的胃。
如果在后世,妥妥的吃博网红,还不带催吐的那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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