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百零五.
未到月圆那天,言年就已经提前结束了所有工作,买好了回程的机票。
但他没有跟季君来说,他忙到总是忘事,有天偶然间看日历,才发觉季君来的生日快到了,就是他原本定的回国日期的前两天。按照季君来的性格,如果言年没有发现,他也不会和言年说些什么,不会把自己的生日当个事,也就这么过去了。
言年打算给他个惊喜,再加上据Bonnot的消息,南方区域的内乱动荡已经达到了顶点,双方势力制衡已久,近期关系继续恶化,战争的炮火可能马上就会打响,只是不知是哪方势力先沉不住气。
至于是否能波及邻国,这还是未知的事。言年回国的日期尚在安全期内,所以他们加班加时提早完成了工作,一是因为国内有牵挂,更重要大的因素是不可预料的战争。
言年自小生在和平的国家,从未经历过战争的绝望。工作之余,Bonnoy会约他在Pub里喝酒。歌舞升平,美丽吉普赛女郎在舞池中摇曳着红裙,Jazz与blues是主旋律,白黑黄三种肤色的人种混杂。
谈及战争,Bonnot 有感慨颇多,他脸上时而悲怆,他和言年说,你看这里,也算作浮华盛世的假象,这个城市曾炮火纷飞、惨遭掠夺、血流成河。
“Yan你早些走也好,战争和意外,我们都不无法预料它哪天会来。”
他们碰杯饮酒,言年和Bonnot很谈得来,成长背景虽有很大差异,但两人的三观难得的合得来。Bonnot会给言年说一些他们民族的历史,大部分战争都是言年从未在书本上看到过的,过于惨痛的真相。
言年本以为他生于和平年代,其实未然,只不过他幸运地,刚好在一个没有战乱的国家里,更幸运的事,他还能收获一段爱情。
提及爱情,Bonnot和言年讲,他曾喜欢过一个男孩,也算是耿耿于怀、念念不忘很多年了,但他不知道那是不是爱。
是一个白人男孩,他的整个家族都是白种人。早些年上学时他在贵族区上学,那个区刚好是当地白人的聚集区。Bonnot因为跑步天赋进了橄榄球队,白人男孩是队里的一个学长,自打他进队以后,对他很百般照顾,是一个很贴心和温柔的人。
Bonnot说:“我觉得他就像个天使一样,我从未见过这么美好的人。”
当时的歧视问题已经不像以前那么严重,但是学校里还是会分各种小帮派,白人男孩总是会帮Bonnot解决掉一些令他无力的麻烦,逐渐他成了他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,最信任的人。
Bonnot跑得是他们队伍中最快的,他说他每次在赛场上奔跑时,不仅仅是代表着整个队伍的荣誉,更是因为赢得比赛后,白人男孩总会搂着他,还会激动地亲他的脸颊,说一句:“做得漂亮兄弟!”
如果没有那次酒后,Bonnot可能会一直以为对白人男孩的好感,是普通的兄弟之情。
那天他们在野外烧烤,盛夏傍晚,一群少年和少女在山顶唱歌跳舞狂欢,Bonnot没去跳舞也没去玩游戏,盯着烤盘上的那串鸡翅消磨时间,鸡翅一点都没有糊,呈现出金黄色。
他很开心地想要拿给白人男孩吃,环顾四周也没有看到白人男孩的踪影,问了个人,那人指着旁边的林子,说好像是看见白人男孩走进去了。
Bonnot开心地举着串鸡翅向林中跑去,他从未觉得那么开心,那种满怀希望,阳光洒在脸上,都是白人男孩带给他的。他希望看见他湖蓝色的瞳孔里含笑,嘴角绽出他总是看不够的笑容。
只是他们有想到,前方在等着他的是什么,傍晚夕阳将森林染红,溪流上波光碎金,岸边的石头都像有了灵魂,什么声音在静谧之森中回响着,久久不息。
身边疾风驶过,杂草挂着脸疼,Bonnot头也不回地跑进杂草丛生的无人林区,手里还死死地握着那串鸡翅。
不知跑了多久,他被石头绊倒,黝黑的皮肤上溢出血珠,天逐渐暗下,那些像汗一样附在他的皮肤上,看不清抹不净,他第一次有些痛恨自己的肤色。
他看见白人男孩和一个白人女孩在河边野合,缠在一起的肤色白得扎眼,他只看了一眼就不敢再看了。他说,他特怕那时候他不争气地哭出来。
Bonnot一直死死地盯着天边的红日,直到他完全的消失在天际,将眼中的湿润逼得全都蒸发掉。手中还紧紧得握着那串烤得在夕阳下闪闪发光的鸡翅,它却早已经失去了它刚烤好的色泽和味道。他还是一口一口吃掉了凉透了的鸡翅,混着一股子血液的腥味,最后回到聚集地时一口气全吐了出来。
白人男孩给他递水,关心他的情况,还问他:“Bonnot你刚才去哪了,找你喝酒没有找到。”
还是天使的脸庞,温暖的笑容,白面庞上薄着一层红,金色的头发微卷,发际线被汗水打湿,连鼻梁上的雀斑都恰到好处。
他们拿了啤酒,山顶点了篝火,他们围着火光喝酒,聊了很多。
白人男孩说,他们全家要搬去法国了,他已经申请了大学得到了回信,这是他在这里的最后一个夏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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